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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广东茂名设计院
  •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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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茂名市设计院有限公司在原茂名市设计院的基础上经茂名市市政府批准改制为茂名市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为茂府办函[2004]201号)。

茂名市城建局在1970年成立了茂名市设计室,为事业单位性质,在编人员为35人。由于发展需要,茂名市政府在1989年,以茂名市设计室为基础,把茂名市工业设计室和房产设计室进行合并,成立了茂名市设计院,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为60人,资质等级为乙级。1994年经国家建设部批准,资质证书等级定为甲级,证书号190151-sj2012年重新换证,证书号:A144022417。到2004年,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文件精神,茂名市政府把茂名市设计院改制为茂名市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为股份制公司。